• 2007-12-25年底大放送(4):与“图书馆”相关的政策方针(1) - [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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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文件,俺就不整理了吧。(略)

    2.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07-6-16)

    新华网北京61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6日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会议强调,当前,要大力加强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大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阶段地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抓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10-11

    到二0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来源:《决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 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来源:《决定》“ 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第六条)

    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各级政权建设需要。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来源:《决定》“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第四条)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 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 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 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决定》“六、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第一条)

    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 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 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 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来源:《决定》“六、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第二条)

     

    4.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6-9-13

    发展目标。到2010年,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十一五”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文化建设的任务,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文化的共同发展;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文化发展的水平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际地位相适应。(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一、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

    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 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 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一、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之“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点”第一条)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设施建设,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重点文化设施,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加大对重要社科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承担政治性和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的扶持力度。

    ——完善大中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馆(中心)建设。

    ——在巩固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

    ——加强各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维护,更新设备,保障正常运行。

    ——在中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的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设流动服务网络。

    重要文化工程项目建设: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农村为重点,建设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库,基本完成全国市、县和乡镇分中心建设,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适应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公开服务时间、内容和程序,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

    ——完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可向社会免费开放。

    ——实行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

    ——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

    ——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监督,并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编制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国家标准,修订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建设标准。完成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系统和绩效考评机制。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

    4.切实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三、公共文化服务”第八条)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增加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1.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

    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为县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开展集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2.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

    ——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工作,开发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音像制品和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实施“送书下乡工程”,重点面向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配送图书。

    ——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丰富藏书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的图书配送体系,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图书文献共享。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市场运作发展”的要求,支持农民群众开办“农家书屋”。

    3.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政府要保证文化馆()开展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体系,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作为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三、公共文化服务”第九条)

    (十)普及文化知识。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人文社科、文艺欣赏、法 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推动文学、戏 剧、音乐、舞蹈、曲艺、雕塑、绘画、工艺品、风俗、技艺等到农村、到工厂、到军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普及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常 识和传统文化技艺。在国民教育中加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群众文化创作,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 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演出,鼓 励和支持专业艺术院团富余、离退休演艺人员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国有文化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场次的免费演出和艺术讲座,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 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三、公共文化服务”第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来源:《文化发展纲要》“三、公共文化服务”第十二条)

    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 步推开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开改革。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兼顾,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 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来源:《文化发展纲要》“十、保障措施和重要政策”第四十五条,第1点)

    加大和改进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文化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来源:《文化发展纲要》“十、保障措施和重要政策”第四十六条,第3点)

    加强文化立法。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加快文化立法步伐,抓紧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促进法和长城保护条例。抓紧修订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来源:《文化发展纲要》“十、保障措施和重要政策”第四十七条)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3-16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创新,实施精品战略,繁荣艺术创作,提高文化艺术产品质量。加强文化自然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发展数字广播影视,确保播出安全。繁荣新闻事业。发展现代出版发行业,积极发展数字出版,重视网络媒体建设。大力推广普通话。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办好上海世博会。

    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以农村为重点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来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第十二篇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第四十四章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第二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配置的重点要转到为全体人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向,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是: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农业科技推广、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减少贫困、计划生育、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以及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和国家安全等。重点支持的区域是: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库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

    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

    新农村建设 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农村公共文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灌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及种养业良种工程等。

    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就业服务,社区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设施,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设施及支撑体系,防洪、气象、地震等防灾减灾,采煤沉陷区治理,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生态移民,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等。

    (来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第十四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第四十七章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2006-6-9)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

    六、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

    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性捐赠的范围为:

    (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四)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七、狠抓落实,加强管理

    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宣传文化机构要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接受的捐赠资金要专门用于发展宣传文化事业,不得挤占、挪用甚至私分,也不得以捐赠为由搞乱摊派、乱集资等活动。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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